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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-2017学年校级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定的公示
来源:外国留学生事务办公室
发布时间:2017年06月29日
根据2016-2017学年初制定的本学年校级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定的规定,参与校级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为:
1、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平均绩点高于2.5
2、按时缴纳学费、住宿费、电费
3、遵守校纪校规,包括按时返校、准时上课
4、准时参加每一次集体活动
5、热心为留学生集体服务
 
经综合考察和评定,阿努金同学基本达到了以上要求:
1、阿努金同学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平均绩点为2.65
2、阿努金同学担任一年级班长,负责班级同学与老师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,负责每一次学院集体活动的通知。在留学生乒乓球比赛过程,承担了交换生的联络工作,并担任过外国留学生书法课的翻译工作。
 
现决定颁发给阿努金同学5000元校级外国留学生奖学金。
 
本公示期为一周,从2017年6月29日8:00起,至7月6日16:00止。如有任何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,向我校外国留学生事务办公室反映。
 
联系人:孙艳(外国留学生事务办公室副主任、国际交流学院副院长)
联系电话:021-50214427  邮箱:sunyan@sspu.edu.cn
魏国鸣 (院办主任)
联系电话:021-50217707  邮箱:gmwei@sspu.edu.cn